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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应对媒体 有效引导舆论

时间:2013年09月06日作者:佚名 【字体:

主动应对媒体 有效引导舆论
——关于“宝鸡峡引渭渠死尸事件”舆论引导工作的探析
  
    2012年4月14日至20日,《华商报》对“宝鸡峡引渭渠死尸事件”连续跟踪报道,立即引起新华网、人民网、新浪、凤凰网、搜狐、网易、千龙网、新媒体传播网、环球网、西部网等数十家全国性媒体、地方媒体、行业媒体高度关注。至5月上旬,众多媒体转载相关新闻300多篇,引发超过6万网民热议,仅新浪微博刊发相关评论近5000条。
    一时间,昔日风平浪静、为沿岸群众服务了近四十年的宝鸡峡引渭渠,被媒体炒作为“杀人渠”、“夺命渠”,推上了全国舆论的风口浪尖,引起全国人民广泛关注。
    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等国内知名媒体闻讯纷沓而至,要求了解事实真相,关注事态进展,由于个别部门沟通不及时、信息不对称,加之,一些不负责任的媒体的失实报道,从而引发了公众对社会管理职能部门的质疑和不信任,导致政府公信力和形象严重受损,舆论引导压力徒增。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市委宣传部不等不靠,积极应对,坚持“导向正确、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原则,及时公开真相,主动应对媒体,果断处置舆情,有效引导舆论,成功化解了“宝鸡峡引渭渠死尸事件” 引起的舆情危机,消除了外界多重猜疑和群众恐慌心理,维护了政府公信力和良好形象,保持了全市舆论基调的平稳有序。
 (一)舆论起因
    宝鸡峡建成于1974年,是陕西省最大的水利工程,流经宝鸡、杨凌、咸阳、西安四市14个县(区),宝鸡峡引渭灌区管理主体是宝鸡峡管理局,直属陕西省水利厅领导,咸阳段干、支渠和渠系构筑物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和维护权均为宝鸡峡管理局所有。运营近40年来,因年久失修,防护设施落后,存在着一定安全隐患。
4月13日,《今日咸阳》新闻热线接到武功县王先生电话,“进入4月份,已经有4人淹死在宝鸡峡水库,这些淹死的人至今没有被打捞上来,希望媒体关注”。经过《今日咸阳》记者实地采访了解,于4月14日刊发了《3人引渭渠落水没找到亲人却捞出3具别人尸体》一文。消息见报后,新闻热线陆续接到来自武功、乾县、礼泉等县区群众的电话,反映宝鸡峡引渭灌溉渠发现多具尸体。从4月14日起,16日、17日、18日、19日《今日咸阳》连续报道事态进展,引起全市干部群众以及部分媒体的高度关注。
4月14日,《华商报》陕西新闻栏目报道《20天4人先后溺亡引渭渠 打捞又现两具无名尸》,4月15日报道《4人溺亡引渭渠 20余天已有7人溺毙灌溉渠》,4月19日又报道《咸阳引渭渠又现两具尸体 15天内已经发现14具》,4月20日再次报道《咸阳段引渭渠变“夺命渠” 20天内已捞出16具尸体》。短短六天时间,《华商报》连续4次报道“宝鸡峡引渭渠死尸事件”,社会舆论将引渭渠死尸事件推向顶点,引起全国、***媒体广泛关注,相关部门未能及时澄清事实,回应社会关切,使灌区沿岸群众产生了疑惑恐慌心理,出现了媒体炒作舆论热点、网民指责政府的不利舆论环境。
(二)应对措施
    舆论引导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社会和谐稳定。在“宝鸡峡引渭渠死尸事件”引导工作中,面对媒体的负面报道,我们坚持“正确导向和通达社情民意相结合,主流媒体主导和网络舆论引导相结合,传统舆论方法和创新宣传模式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实事求是,正面应对,不捂不堵,争取主动,在最短时间、以最快速度把舆论焦点带来的负面影响压缩到了最小程度。
1、高度关注舆情。“宝鸡峡引渭渠死尸事件”相关新闻报道引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积极应对新闻媒体,尽快查明死尸原因,及早公布事实真相,有效疏导公众情绪,争取人民群众谅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润民及时过问,积极协调,靠前指挥,化解危机。4月19日下午,正在参加全市现场观摩会的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唐利如委托副部长郭群星及时召集《今日咸阳》负责同志,就 “宝鸡峡引渭渠死尸事件”进行谈话。4月20日上午,唐利如部长亲自召集《今日咸阳》总编宋俊峰谈话,要求今日咸阳要以正面宣传为主,切忌以吸引眼球为出发点,误导舆论环境,影响社会稳定。同时,要认真调查新闻线索来源,及时正面引导,消除公众疑虑,尽快化解“宝鸡峡引渭渠死尸事件”产生的负面效应,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和良好形象。 
2、加强舆论引导。为防止引发引渭渠 “陈账追讨”事件和全国性灌溉渠死尸“连锁反应”事件,4月20日晚,我们连夜撰写了《“宝鸡峡”死尸一事咸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新闻稿件,表明市委、市政府的立场态度和采取措施,争取舆情引导的主动权,要求《今日咸阳》21日在重要版面予以刊发。同时,积极联系新华网、中新网、中国网、凤凰网、腾讯网、西部网、华商网等网络媒体予以转载,回应社会关注,抢占舆论制高点;主动向陕西日报、华商报、三秦都市报、西安晚报等省内主流媒体说明情况,争取媒体支持,稳定社会情绪。并要求驻咸各记者站遵守宣传纪律,严禁跟风炒作。
3、及时正面回应。面对蜂拥而至的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凤凰网等媒体记者,我们不躲不捂,主动约见,积极应对,化解危机。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意见,我们积极联系市公安局、市水利局,正面回应舆论热点。协调公安部门加大警力,全面摸排,采取多种有效手段,尽快公布死尸原因;督促水利部门积极与宝鸡峡及其上级部门协调联系,及时出台更换修补破损的防护设施和在重点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意见;通知沿岸县市区加强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儿童的安全意识教育。4月26日,在准备相对充分的情况下,我们主动邀请中央电视台、新华网、人民网、凤凰网、省内各大媒体以及市级各新闻媒体,召开“宝鸡峡引渭渠死尸事件”新闻发布会,由市公安局、市水利局相关负责同志向媒体发布信息,并在新闻发布会召开后第一时间,通过新华网、人民网刊发新闻通稿,向外界公布死尸人数、死亡原因,澄清事实真相,化解公众疑虑,牢牢把握新闻舆论引导工作的话语权。经过各大媒体的相继刊发、转载,把负面影响的宣传逐步压缩到了最小程度。同时,我们密切关注后期舆情动态,采取相关辅助补救措施。截至目前,“宝鸡峡引渭渠死尸事件”这一舆论焦点至5月上旬已趋于平稳。
(三)启示思考
    主动权决定话语权,时效性决定有效性,透明度决定公信度。我们在“宝鸡峡引渭渠死尸事件”处置中,始终坚持新闻宣传的原则和网络媒体运用方针,牢牢掌握话语权和主动权,为我们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和谐提供了有益借鉴。
1、处置负面新闻要积极主动,正确面对。当前,科技进步突飞猛进,传播手段日新月异,大众传媒和舆论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舆论监督突破了时间界限、空间界限、属地界限,打破了传统新闻传播格局,舆论引导工作面临的形势更为复杂、挑战更为严峻。突发事件、敏感热点处理不善,极易引发群体性公共事件,对领导干部正确应对媒体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要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和传媒出现的新变化,善解媒体、善待媒体、善用媒体,讲究引导方法,注重宣传策略,坚决摒弃封堵思想,彻底打消侥幸心理,才能有效化解负面报道和舆情危机。
2、处置负面新闻要权威发布,及早发声。从“宝鸡峡引渭渠死尸事件”发生到媒体密集报道之前,相关部门未及时发声、做出回应,引发数十家媒体关注、超过6万网民热议,短时间内形成舆论焦点,对政府公信力和形象造成影响。新闻传播存在明显的“首声效应”,第一次传播和接受的信息对受众的作用最强、影响最大。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各部门在负面报道和突发事件处置中,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坚持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合理运用新闻发布渠道,由相关单位、部门新闻发言人发布权威消息,避免小道消息影响社会公众正确判断力。要及早发声,先声夺人,早讲态度、重讲事实、多讲措施、慎讲原因,第一时间传播权威声音,抢占舆论制高点,争取信息发布主动权,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形成主流舆论热潮。
3、处置负面新闻要公开透明,科学应对。在新媒体时代,任何容易引起媒体炒作的新闻事件,若不进行科学有效引导,6小时内就可能形成新闻热点,12小时内就可能传遍全国,24小时内就可能传遍全球。出现突发事件和负面报道,我们应当积极主动地寻求媒体的支持与合作,采取科学有效措施,边调查、边处理、边报道,及时、有序公开事态进展和事实真相,尽快消除负面影响。要充分运用报纸、电台、电视以及知名网站、官方微博、贴吧等媒体平台,集中发布权威新闻,信息要准、速度要快、声音要亮,科学有序地引导社会舆论,确保舆论基调健康平稳,为建设和谐新咸阳、现代新都市创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
 (作者:郭群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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